内蒙古产品认证有哪些制度?
优化有机产品认证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一是修订完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研究建立统一的《有机产品认证风险检测项目目录》,凸显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获证有机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有机产品认证全过程追溯机制;二是研究提高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准入门槛,鼓励非营利性机构参与认证工作,避免认证机构因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影响其客观公正性。
严格落实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责任。一是严格落实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对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全过程责任追究机制,落实“谁出证,谁负责;谁签字,谁担责”;二是在有机产品认证领域积极落实《认证机构及认证人员失信管理暂行规定》,建立认证机构和人员的诚信档案,完善退出和终身禁入等失信惩戒机制,提高违法失信成本。
严格落实获证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一是要求企业建立有机产品管理体系内部检查制度,并及时向认证机构通报内部检查结果;二是加强获证企业管理人员的有机产品标准法规培训,提高其风险防控意识;三是严格要求企业按照《有机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对有机产品生产、销售等全过程的管理,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四是要求认证机构切实按照规定加强对获证企业的证后跟踪监督。
加强有机产品认证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公布。一是积极发挥“大市场”机制的作用,开展商事监管、食品安全监管与质量监督联动监管,加强监管联动和联合惩戒,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倒逼获证企业落实其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二是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建设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推动县级或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牵头组织农业、市场、环保等相关部门建立对有机产品生产、认证、销售等所有环节的全链条联动监管机制。
积极宣传有机产品认证,引导社会认知。一是加强宣传,以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有机产品认证知识;二是加大对有机产品概念、获证产品真伪辨别、有机产品认证助力精准扶贫及生态保护等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