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
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程序
一、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饲料生产许可证申请种类
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浓缩补充剂生产企业。
2、饲料生产许可证的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的内容
颁发《饲料生产企业考试资格证书》。
设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符合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备和储存设施;
(二)有与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三)有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人员、设施和质量管理体系;
(四)有规定的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五)有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
(六)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其他规定条件。
饲料生产许可证办理、饲料生产许可证企业设立条件
1、饲料生产企业应有与所生产饲料相适应的厂房、工艺、设备和储存设施。执行:
(1)厂区应避免污染化工等工业企业,与养殖场、屠宰场、居民区保持适当距离
;办公区分开;
(3)工艺设计合理,能保证饲料质量和安全卫生要求;
(4)设备符合生产工艺,易于维护和保养;
(5)储存设施与生产区保持一定距离,满足储存要求,并具有防火、防鼠、防潮、
防污染等设施;
(6)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同时生产的,应当有专门的生产线。
2、饲料生产企业应有与所生产饲料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
(一)技术与质量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
(二)生产负责人熟悉生产工艺,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三)检验检测、中控等特殊工种的从业人员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饲料生产企业应具备必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施:
(一)有质检室(区),包括仪器室(区)、操作室(区)、样品保留室(区);
(二)检验人员不少于2人;
(三)有与待检验的原材料和成品相适应的检验设备和仪器。
四、饲料生产企业应建立以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二)生产管理制度;
(三)检验检测制度;
(四)质量管理体系;
(五)安全卫生体系;
(6)产品样品观察系统;
(7)计量管理制度。
5、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应符合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