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生产责任制
为了贯彻履行“平安出产作业坚持中国的领导。平安出产作业应以人为本,坚持公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公民生命平安摆在位,树牢平安发展理念,坚持平安榜,防备为主,综合办理的政策,从源头上防备化解严重平安危险。”强化和履行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全体职工的平安出产责任制,保证公司平安出产作业持续、稳定发展,拟定本制度。
安委会的主要责任
(1)传达、贯彻履行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和有关法令、法规、平安办理政策,统筹公司的平安办理作业。
(2)安排拟定并履行公司平安方针、年度平安作业计划和各项平安作业规划,展开防备出产平安责任事端和职业危害作业。
(3)安排调研、审议公司内的平安办理严重问题,提出相应的办法及主张,并催促有关部门履行。
(4)安排建立健全并履行公司平安出产规章制度、平安出产操作规程和出产平安责任事端应急预案。
(5)安排建立健全并履行平安出产方针办理,依据查核成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赏罚。
(6)保证平安出产投入,监督平安资金的使用和办理。
(7)定时(每季度至少一次)举行平安出产委员会会议,听取各部门平安出产作业汇报,剖析和通报平安出产局势,研究解决平安出产中的严重问题。
(8)催促履行公司较大危险的平安办理办法。
(9)催促履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办法。
(10)催促履行公司的出产平安责任事端应急办理作业。
(11)定时(每季度至少一次)安排检查公司的平安出产情况,及时排查出产平安责任事端隐患,催促履行公司平安出产整改办法。
(12)安排构建双重防备系统。积极推动平安出产危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办理机制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平安出产危险办理作业制度,持续展开公司平安危险辨识、评价等作业,履行严重危险登记、严重危险报备和控制责任,防备和削减平安出产事端。
(13)法令、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定的其他平安出产办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