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点一览
内蒙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点一览
一、基本条件
认定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评分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终得分是由四个模块组成,分别是知识产权≤30分;科技成果转化≤30分;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企业成长性≤20分。满分100分,综合评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即为符合认定要求。以下是每个模块具体评分标准及所需证明材料。
部分: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综合评分。
1、评分标准:
(1)技术先进性[8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分]
(3)知识产权数量[8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6分]
(1)技术先进性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强(7-8分) B.较强(5-6分) C.一般(3-4分) D.较弱(1-2分) E.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I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3~4项(Ⅱ类)(3-4分) D.1~2项(Ⅱ类)(1-2分) E.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有自主研发(1-6分) B.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2、加分项-标准:企业参与编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加分项与前四项之和不得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3、证明材料: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提供缴费收据。
注:
(1)专利权人是多个时,需要其他方出具权属申明,同意申报主体本次申报及高新存续期内使用,自己不使用。
(2)I类知识产权可以重复使用,II类知识产权上次申报使用过,本次不能再作为知识产权使用,但作为NIP仍可以关联研发项目、高新产品(服务)。
(3)除软件著作权之外在授权证书后添加技术摘要页,让评委老师对技术了解得更为、透彻。